師資培育大學與英文學科中心策略聯盟實施計畫草案

師資培育大學與英文學科中心策略聯盟實施計畫草案

壹、依據

本計畫係依據教育部民國94729日「研商師資培育之大學與學科中心策略聯盟相關事宜」會議記錄及民國94823日「商師資培育大學與學科中心策略聯盟召集學校第一次聯席會議」記錄辦理。

貳、目的

為有效因應958月實施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本計畫將結合高師大、中山大學等師資培育大學與高雄市左營高級中學學科中心之特長,以策略聯盟合作關係及資源共享方式,使兩者間能彼此互補並共享資源以產生更大的效能。藉由師資培育大學與學科中心的策略聯盟,本計畫有如下目的:

(一)強化師資培育的功能;

(二)協助順利推動普通高級中學英文課程暫行綱要;

(三)建立師資培育大學與學科中心雙向互動機制,提升高中英文課程與教學革新的成效。

參、推動組織

一、       總召學校: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擔任,由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擔任總計畫主持人,主要工作在負責規劃、統籌、協調、督導等事宜,有效統整各召集學校,同時,配合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之工作內容、進度、期程,達成預期的成效。

二、       召集學校:根據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之學科特性,各委託一所師資培育大學負責,總共由13所召集學校負責。英文科由高師大推薦小組成員,組成策略聯盟小組。主要的工作在強化師資培育的功能,依據普通高級中學英文科課程暫行綱要規劃相關課程內容,培養領域專長師資,以充實擔任英文學科教學之能力。

三、       學科中心:由全國23所高中擔任學科中心,各高中校長擔任學科中心主任,任教該校之該學科教師組成學科中心委員會,負責提供學科中心所需之專業協助。學科中心主要工作在透過分區輔導團的溝通協調,協助課程暫行綱要推廣,包括辦理研習活動與研發研習教材,以及教師在職進修,並蒐集課程暫行綱要實施經驗以作為98學年度新課程綱要修訂之參考。英文科學科中心為高雄市左營高級中學。

 

肆、實施期程

本計畫自民國948月至9512月,待計畫完成後視辦理情形後予以調整計畫期程,以賡續師資培育功能(實施期程規劃表如附件一)。

 

伍、實施策略

本計畫主要的工作在強化師資培育的功能,依據普通高級中學英文課程暫行綱要規劃相關課程內容,培養領域專長師資,以充實擔任領域或學科教學之能力;學科中心主要工作在透過分區輔導團的溝通協調,協助課程暫行綱要推廣,包括辦理研習活動與研發研習教材,以及教師在職進修,並蒐集課程暫行綱要實施經驗以作為98學年度新課程綱要修訂之參考。因此,本計畫主要的實施策略如下:

(一)職前教育

1.     未來師資培育課程的開設:

1)召集學校結合學科中心已建置的全國教師溝通的聯繫網絡,從基層教師的觀點,針對現職教師對於未來課程的需求進行調查,以做為未來課程開設的參考。

2)召集學校與學科中心邀請英文科課綱委員進行諮詢座談,依據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修訂的精神與方向,將該綱要內涵及精神融入現有師資培育課程中,並規劃跨系合開之師資培育課程,以培育領域專長師資,提升其教學創新能力。

2.     現行師資培育專門課程的檢討調整:

1)召集學校結合學科中心所蒐集全國教師對普通高中課程暫行綱要的意見,以及各學科中心與英文科課綱委員諮詢會談所編製的QA手冊中的相關建議,經過座談,重新針對現行師資培育專門課程進行檢討調整。

2)召集學校與學科中心邀請英文科課綱委員進行諮詢座談,配合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之實施,重新檢討與調整專門課程科目認定內涵,以符合實際的需要。

3.     師資培育政策宣導工作:

     1)運用學科中心專業人力,安排現職教師參與師資培育政策宣導工作,就各學科現行的狀況以及未來趨勢進行說明,給予未來欲擔任教師的學子對實際的環境有所認識。同時,鼓勵學生除了教育學程的修習外,更應選修輔系或各領域相關科目課程,以充實擔任領域或學科教學之能力。

     2)利用學科中心網站的資訊平台,做為連結師資培育相關訊息的平台,同時讓學科中心的角色與功能更能彰顯。

(二)在職進修:

1.     普通高級中學英文科課程暫行綱要進階研習的辦理:

1)召集學校可提供現行辦理普通高級中學英文科課程暫行綱要教師進階研習的學科中心諮詢之專家名單,以及安排研習課程授課的人才資料庫,以協助順利推動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

2)學科中心提供與第一線教師面對面接觸的平台,召集學校可以在此平台上與教師對話,針對教師對未來普通高中課程變革與需求方向進行瞭解。

  2. 普通高級中學英文科課程暫行綱要的推廣:

1)召集學校結合學科中心資源,針對應屆畢(結)業生、實習教師或現職教師,辦理師資培育配合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實施計畫,舉辦研討會、工作坊或相關教學活動,以加強其瞭解與實作能力。

2)學科中心透過辦理進階研習結合召集學校的人力資源,以增加宣導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課程修訂的師資,透過召集學校師資與高中教師的對話,達到推廣普通高中課程暫行綱要內容的效果。

   3. 第二專長學分班的開辦:

(1)    召集學校結合學科中心已建置的全國教師溝通的聯繫網絡,從基層教師的觀點,針對現職教師所與增強的專長課程進行調查,以做為學分班課程開設的參考。

(2)    召集學校與學科中心邀請課綱委員進行諮詢座談,配合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之實施,針對現行教師所需之第二專長進行規劃,並擬定相關的學分班開辦計畫。

陸、經費需求

本計畫所需經費以新台幣20萬元為原則。

 

柒、工作團隊人力名冊

 

附件一:師資培育大學與學科中心策略聯盟實施期程規劃表